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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5月9日電 據北京證監局網站消息,北京證監局公布關于對北京川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決定指出,北京川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未恪盡職守地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的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之規定。
圖片來源:北京證監局
決定指出,依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信息顯示,北京川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時間為2016年1月26日,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目前有員工19人。
圖片來源: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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